中电联2007年职工大会部门访谈:标准化中心访谈
发布: 2007-2-15 11:42 | 作者: londsky | 来源: 中电联 2007-2-12 16:20:06 | 查看: 15次
问:中电联标准化中心承担的电力标准化工作是电力行业的重要基础性技术工作,并为电力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2006年标准化中心总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何?
答:2006年电力标准化工作围绕电力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紧密联系电力企业,以电力的建设和生产发展为中心,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特高压技术、核电等领域为重点,紧紧围绕电力结构调整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的各项工作计划。
问: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2006年,标准化中心在标准修订方面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2006年计划项目共有202项,其中产品类国标25项,工程建设国标15项,行标161项。新颁电力标准190项,其中行业标准177项,国家标准 13项;此外,还有6项电力国家标准已经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建设部待批。到目前为止,电力标准共有1386项,其中电力行业标准1173项,电力国家标准223项。
同时,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组织各专业标委会和标准项目编写单位的专家,在2005年标准复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标准复审工作的力度,对2000年以前颁布电力行业标准开展了全面的复审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各标委会的努力下开展。
问:在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有何成效?
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标准化技术机构,对于标准的技术水平的把握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抓好抓实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是电力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和基础。
目前,电力行业专业标委会已达36个,全国电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7个,电力行业中对口IEC中国技术归口单位8个,涉及电力行业的规划设计、施工、电网运行、环境保护、试验技术等各个专业。标委会委员人数达1200多人。对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电容器、水轮发电机、电机、电力变压器、农村电气化标委会等 6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了换届调整。并适时成立了电力行业电能质量及柔性输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促进了该领域的技术进步和标准化工作。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请成立21个全国标委会,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成立5个行业标委会。有的标委会已经批准成立,有的正在积极争取和筹备中。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5年发布了《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该管理办法,标准化中心草拟了《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细则》和《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细则》,并经电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进行讨论,得到各电力标委会的认可,目前这两个文件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中。
问:标准化中心在立足服务行业方面都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
答:1、企业标准化作为标准化中心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延续,其内容主要是指导企业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等三大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为此,标准化中心根据有关国家标准组织编写了《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整合管理体系 规范要求及使用指南》,把三大标准体系和三大体系认证结合起来。
2、根据《电力标准化化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06年内,我们再次组织召开电力标准化岗位培训班,就标准化基础知识、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 “三标一体”等进行宣贯,受到广大电力企业的欢迎。同时,标准化中心先后与有关单位联合组织了企业标准化岗位培训或标准化知识宣讲,进一步提高电力企业对标准化工作的认知,提高电力企业的管理水平。
3、为进一步推动电力企业开展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在国家电监会的领导下,中心完成了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准备工作。已编制完成了有关标准化良好行为电力企业确认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评分细则、专家系统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并已上报国家电监会。
4、为了加强电力标准的宣贯工作的管理,提高标准宣贯工作质量,规范宣贯工作秩序,奠定标准实施基础,标准化中心今年制定并试行了《标准宣贯工作内部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一些新颁布的、重要的、影响面较广的标准宣贯工作。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就《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变电站运行导则》等涉及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的新颁标准先后进行了宣贯,在宣贯教材、宣贯方式、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和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标准化中心根据电力企业的要求,做了一系列个性化服务工作,如应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要求,标准化中心对现行有效的水电及新能源、火电、电气及综合四大专业的标准目录按照华电集团的实际需求进行分析、整理,提供个性化服务。南方电网公司的云~广±800kV直流输电项目配套设备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受南方电网公司之邀,标准化中心派出有关专家指导与之配套的15个相关设备标准的起草工作,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问:2006年比较突出的工作是什么?
答:一是修订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加强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2006年,组织并完成了200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修订工作,并经建设部批准发布,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2006年版的强制性条文,吸收了最近5年的标准发展的成果,反映了电力建设的技术进步,从整体结构上仍依照原《强条》格式,内容上增加了风力发电等新能源方面的强制性要求,对2000版以后发布或修订的新标准进行了补充。
为更好地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电力工程中的运用,标准化中心协助国家电监会和建设部在电力行业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检查工作,并完成了抽查阶段工作的策划、筹备、组织、服务和联络工作。国家电监会、建设部和中电联共同召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工作启动会,检查工作按火电、水电和输变电专业分别组成六个检查工作组,对全国在建的15个电力工程项目进行强制性标准符合性抽查,并于11月中旬完成抽查工作。
二是立足行业发展,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与建议。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征求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起草的《标准化法修改草案(送审稿)》修改意见的要求,标准化中心组织行业有关专家,经过认真研究,从行业自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角度,就《标准化法修改草案(送审稿)》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电力行业的修改意见,并报送有关部门。
《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我国“十一五”期间标准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国家标准委印发“纲要”的征求意见稿向各有关行业征求意见,标准化中心组织学习了“纲要”征求意见稿,并结合电力工业的发展,就《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具体的反馈意见。
标准化中心与卫生部、环保总局、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以及全国照射人体有关电、磁和电磁领域评定方法标准化技术工作组等有关单位和组织进行协调,就涉及人身健康与安全的国家标准《工频电场、磁场电磁暴露限制和测量方法》的联合编制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已启动相应编写工作。
问:还完成其他哪些重要工作?
答:根据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行业内已取得由人事部和质检总局联合颁发的《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开展注册工作,目前已完成了176名相关人员的注册工作。会同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共同组织了电力行业设备监理系统理论知识培训班。来自行业内不同企业的75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完成了规定的培训内容,并通过了结业考试,取得了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和中电联联合颁发的《设备监理理论培训合格证书》。根据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关于组织“2006—2020年设备监理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的安排,积极参与了规划工作的启动会、研讨会、审查会,并协助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进行调研收资工作,了解和反映了电力行业的实际情况。配合质检总局做好《设备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的立法和起草工作,反映了电力行业的意见和实际情况。根据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关于征求《注册设备监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安排,组织行业内相关单位召开了“注册设备监理师继续教育工作研讨会”,就有关注册设备监理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方式及安排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根据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关于监理单位资质评审工作的安排,积极协助国电物资公司、山西电科院等单位开展相关的咨询和申报工作。并就今后资质评审的某些环节如何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的问题向质检总局和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反映了意见。具体牵头组织拟定《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的修订方案,协调有关参编单位的分工、编写内容及进度安排。
开展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标准的服务水平。2005年对电力标准化网站完成了升级改造,目前网站用户已发展到1000多个,并在2006年组建了电力标准化信息协作网,召开了协作网首次会议和企业标准化工作经验交流会。为进一步扩大信息服务的范围,《电力标准化与计量》杂志于2006年更名为《电力标准化与技术经济》,增加了定额管理等技术经济方面的信息与内容,自2007年始由季刊改为双月刊。
问:目前标准化中心面临的主要问题有是什么?
答:外部环境变化给电力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2006年是我国标准化改革的一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标准化的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一些具体做法对电力的标准化工作事实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国标委要准备成立一大批新的全国标委会,一些新的标委会与现有的电力标委会在工作范围上已产生冲突。提出了《标准化法修改草案》的送审稿,该草案中反映出强化国家标准,弱化行业标准的特点。对此,我们已就草案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9条修改建议。《标准化法》的修订必将对我国标准化的形势造成深刻的影响。
针对今年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我们积极主动向国标委、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汇报电力的有关情况,反映呼声。同时在一些标准化工作程序上与其它行业据理力争或坚决反对,以最大限度地减小对电力行业的不利影响,维护电力行业的利益。
问:2007年标准化中心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答:2007年,标准化中心将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争取对电力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密切联系企业,电力标准的制定要面向电力发展的实际需要。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电力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具体将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电力标准化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今年要组建一批新的标委会,加强对新成立标委会的指导力度,同时对现有的电力行业专业标委会进行必要的调整。加强对省行业协会标准化部门的业务指导,完善电力企业标准化工作网络,促进标准的实施和信息反馈工作。
2、面向电力的工程实际,加强电力生产、建设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成中电联对会员单位在标准化工作上的服务内容。对于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已取得了一定实际检验的技术,及时组织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提高其影响力和生命力。依据产业政策,及时地组织制修订相关的技术标准,发挥技术标准的壁垒作用,淘汰落后的技术和装备。
一是继续做好特高压相关的标准化工作,配合特高压电网建设,完成2006年立项的有关特高压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筹备相关标委会的组建;
二是配合《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制定地热、风电标准和有关标准;
三是配合核电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核电常规岛部分标准;
四是落实有关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以及自主创新技术等方面标准制修订工作。
3、加强标准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管理,拟对历年标准计划项目的完成情况要进行动态管理,对逾期未完的项目要限期完成,已失去时效性的项目撤消其计划,强化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严肃性。要建立对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考核机制,通过对标委会工作状况和标准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以便今后在计划项目的申请、标委会委员的调整以及秘书处的设置上作适当的参考因素,以达到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4、规范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在总结对2000年以前的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经验和成绩的基础上,每年都要对标龄5年以上的行业标准进行复审,使复审工作制度化,确保标准的适时有效、先进性和科学性。
5、继续加强对企业服务力度,进一步做好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工作。要集中组织一些推荐性技术标准的宣贯工作,开展对企业标准化岗位的知识培训。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电力企业确认工作,进一步加强三大标准体系咨询服务工作,为电力企业服务。
6、积极支持有关标委会将我国的水电工程建设标准翻译为英文版的工作,使我们的电力技术标准也走向国际。
7、组织好特高压技术标准国际研讨会。
8、按照北京市发改委要求,制定《加强北京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9、继续做好电力标准化网站工作和《电力标准化与技术经济》杂志编辑发行工作。
10、继续开展设备监理师的注册登记工作;根据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的总体工作计划,开展相关的监理理论及继续教育等业务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电力行业监理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根据设备工程监理专业范围的划分,积极争取在电力行业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及复审工作中发挥行业组织的优势,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